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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兩處公共停車場配套商業(yè)服務用房招租
2024-06-13
項目名稱:貴陽市兩處公共停車場配套商業(yè)服務用房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4276(276)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591.95萬元/年(首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6-13 至 2024-06-19
標的情況簡介:該物業(yè)分別位于貴陽市云巖區(qū)沙河街和貴陽市南明區(qū)青云路,兩處公共停車場整體招租,其中沙河街的公共停車場其配套商業(yè)服務用房建筑面積共計為3424.48平方米,青云路的公共停車場其配套商業(yè)服務用房建筑面積共計為3466.29平方米。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
電 | □ 是 ■ 否 | |||||
燃氣 | □ 是 ■ 否 | |||||
電話 | □ 是 ■ 否 | |||||
光纖 | □ 是 ■ 否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間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費、電梯維護費、電梯年檢費、停車費、水、電、燃氣費、能耗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通訊費及其他有償服務費等,承租方需按月向收費主體繳納。 2.關于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原則上承租方自己經營使用該配套用房,如需部分分租經營該配套用房必須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配套用房轉讓第三方經營使用。承租者按照確定的經營內容進行內部裝修和水電安裝,不得改變或破壞該配套用房外觀。不利用該房屋從事涉及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經營或違法活動,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 3.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方管理不當、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更換。 4.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并向出租方提供裝修設計圖及施工圖說明,需向有關部門報批的,由承租方依法負責辦理。 5.合同期終止時承租方應按時將該房屋恢復原貌返還給出租方;逾期未返還房屋時,租金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返還房屋時,承租方對承租期內進行的裝修和安裝,在不破壞房屋建筑結構的情況下,自愿拆除和移走,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損壞房屋的,承租方不得拆除。該部分裝修出租方不給予任何補償。 6.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7.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8.承租方在項目開業(yè)前須投入不低于人民幣 750萬元的二次改造資金,該項目投入須經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經招租方認可的專項投入審計報告,審計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注冊資本不低于4000萬元。2.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須承諾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省、市三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執(zhí)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附件模板出具承諾書或相關網站查詢結果)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裝修和經營期間應合法經營、安全生產,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用于停車場商業(yè)配套、大型辦公場所、休閑茶室、美容美發(fā)、培訓機構、酒店、娛樂中心等。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限總共15年(10年 5年)。首次合同期限為10年,在承租方正常履約前提下(1.承租方應于合作期滿前2個月提請續(xù)簽;2.承租方履約記錄良好;3.雙方在充分考慮市場價格、供需情況的前提下制定續(xù)簽方案,對擬續(xù)簽的資產租金價格重新進行評估),雙方簽訂第二次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 | |||
租金掛牌價 | 591.95萬元/年(首年) | 租金每兩年遞增3%,該兩處資產租賃后給予承租方6個月培育期,培育期間按月收取20%租金。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按照先交租后使用原則,不低于一個季度支付一次租金。 | ||||
履約保證金 | 3個月房屋租金 | 簽訂合同后,承租人需在當日內支付3個月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 | ||||
交易保證金 | 12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在符合法律要求并經招租方審核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5、附件《承諾書》或相關網站查詢結果。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服務費。雙方權利義務以簽訂的合同為準。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 ||||||
項目聯(lián)系人:雷經理、耿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470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