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區(qū)陽明路E棟三層至五層(原八號公館水療酒店)招租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標的物名稱:貴陽市南明區(qū)陽明路E棟三層至五層(原八號公館水療酒店)招租 | ||||||
項目編號:GP-C-ZL-2021037(36) | 信息披露期限: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5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標的為貴陽市南明區(qū)陽明路E棟三層至五層部分商業(yè)和辦公用房(原八號公館水療酒店),總建筑面積5359.57平方米。擬招租標的位于貴陽市南明區(qū)中華南路與新華路交匯處,地處鉆石廣場核心商圈。鉆石廣場核心商圈是貴陽市豪華消費市場的核心地段,附近商務樓和居民樓數(shù)量較多且集中,周邊商業(yè)設施較多,交通便利。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chǎn)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場地平整、手續(xù)辦理、水電費等)。2、租賃資產(chǎn)作為獨立的一個整體進行租賃權的招租,不可拆分。承租方取得租賃權后不得進行轉租; 3、依照現(xiàn)狀進行出租。 4、租賃期間中如遇征收,按照國家征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拆遷政策執(zhí)行。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jīng)濟補償。 6、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或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方投入的設施、設備和裝修。租賃期限屆滿,承租的資產(chǎn)及附屬設備、設施,承租方以正常使用狀態(tài)返還招租方。 7、承租方需先墊付約400萬元工程款,用于陽明路E棟公共部分翻修改造(承租方墊付的資金以工程審計結算為準)。承租方所墊付的工程款,分四次支付給招租方: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先支付50萬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00萬元,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100萬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50萬元。(承租方所墊付的工程款不計息) 8、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前往踏勘現(xiàn)場對商業(yè)和辦公用房狀態(tài)進行確認,一旦成為最終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租賃進場。 9、對于消防,水,電方面的合法配套條件需承租方自行改善和處理。 | |||||
對承租方資質(zhì)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zhì)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社會團體 | ||||
資格條件 | 1、本次招租只針對非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其他組織),不接受自然人承租。2、意向承租人為法人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00萬元。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信譽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資金財務狀況良好;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jīng)營范圍和能力。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chǎn)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chǎn)(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jīng)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僅限于商業(yè)和辦公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10年,自招租方將標的移交給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市場培育期12個月,自招租方將標的移交給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市場培育期租金減半收?。?。 | |||
租金掛牌價 | 2773899.0492元/年 | 自第二年起,每年遞增5%。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線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5個工作日內(nèi),交付首年租金,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上一年度租賃期限屆滿20日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 ||||
履約保證金 | 50萬元 |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nèi),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50萬元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nèi)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jīng)濟損失.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nèi)應將履約違約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6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chǎn)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jīng)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提供資料: 1、承租方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00萬元,并在有效期內(nèi)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征信報告;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nèi)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nèi)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何經(jīng)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