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
公告內容
項目名稱 |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起止日期 | 以本項目在e交易網站(http://www.ejy365.com/)公告顯示的起止時間為準。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受讓)方 | 信息發(fā)布終結。 | ||||||||
交易方式 | 一、經公開征集,產生并確認有一個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承租(受讓)方,采用【協議】方式轉讓,并確定其為承租(受讓)方。 二、經公開征集,產生并確認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承租(受讓)方,則采用【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受讓)方。 | ||||||||
項目基本信息 | 項目類型 | 商鋪 | 使用面積 | 詳見《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 | |||||
項目現狀 | 詳見《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 | ||||||||
項目位置 | 昆明市官渡區(qū)昆明長水國際機場 | ||||||||
項目簡介 |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以下簡稱“昆明機場”)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轉場運營,是全球百強機場之一,是中國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國際航空樞紐機場。航站樓總建筑面積54.83萬平方米,2019年完成運輸起降35.6萬架次,旅客吞吐量4807.6萬人次。2020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旅客吞吐量有所下降。2021年昆明機場完成運輸起降27.9萬架次,旅客吞吐量3222.2萬人次,排名全國第七。目前,昆明機場將對航站樓及場區(qū)部分商鋪進行公開招租,共涉及商業(yè)項目12個,誠邀您的參與! | ||||||||
出租(轉讓)方基本情況 | 出租(轉讓)方名稱 |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 | 統(tǒng)一社會 信用代碼 | 91530000594550869Q | |||||
現場踏勘 聯系人 | 杜老師 | 聯系電話 | 0871-67091405 | ||||||
踏勘時間 | 以出租(轉讓)方通知的踏勘時間為準。 | ||||||||
特別提示 | 需參加現場踏勘的意向承租(受讓)方,須于每期掛牌截止時間前5個工作日向云交所提交《現場踏勘申請表》,以及現場踏勘人員信息及身份證復印件(每家單位參與現場踏勘的人員不得超過2人)。參與現場踏勘的人員信息一經確認,不得更換或增加。目前處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現場踏勘時請做好防護措施。 | ||||||||
出租(轉讓)方承諾 | 本出租(轉讓)方提出申請,由云南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稱“云交所”)公開發(fā)布本次資產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公告信息。本出租(轉讓)方按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一、本次資產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是本出租(轉讓)方真實意愿表示,本次資產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二、本出租(轉讓)方對公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擔責任,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轉讓)方已對云交所的交易規(guī)則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認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規(guī)則;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轉讓)方提供資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租賃或經營權有償轉讓權利無法行使等情形,本出租(轉讓)方承擔全部責任。 本出租(轉讓)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因違反上述承諾,給云交所、意向承租(受讓)方或承租(受讓)方造成損失的,本出租(轉讓)方愿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 ||||||||
重大事項披露 | 一、本項目按現狀分標的進行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yōu)先權。 四、若意向承租(受讓)方報名的標的有品牌要求的,須提供品牌的商標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商標續(xù)展注冊證明、商標轉讓證明、注冊商標變更證明等)及提交《品牌承諾函》(詳見附件下載)。意向承租(受讓)方提供的商標注冊證中核定使用商品須與標的業(yè)態(tài)及經營范圍相符,品牌門店證明材料需與報名標的的業(yè)態(tài)和品類相符。項目成交后,按投報的品牌簽訂合同,并開展后續(xù)經營活動。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出租(轉讓)方書面審批同意,承租(受讓)方不得更換品牌。 五、本項目所涉及航站樓招租標的招租底價是參考2021年昆明機場國內旅客吞吐量評估的結果。項目成交后,在合同期限內,固定經營權費執(zhí)行與昆明機場國內旅客吞吐量增減幅度聯動調整的模式,昆明機場將按季度對照2021年國內旅客吞吐量季度數的增減比例,同比例聯動調整當季合同固定經營權費。相關內容如下: 1.2021年1-4季度國內旅客吞吐量分別為:第一季度8460928人次;第二季度9714366人次;第三季度7687307人次;第四季度6299710人次。 2.季度實收固定經營權費計算公式為:“季度實收固定經營權費=合同約定季度固定經營權費×(當年季度昆明機場國內旅客吞吐量÷2021年同季度昆明機場國內旅客吞吐量×100%),具體內容詳見合同文本之結算條款。 3.若招租標的收費模式為“固定經營權費與稅前營業(yè)收入提成二者取高”的,在季度合同費用結算時,先根據當季度昆明機場國內旅客吞吐量較2021年同季度昆明機場國內旅客吞吐量的增減比例進行聯動調整,確定當季度應收固定經營權費,再與稅前營業(yè)收入提成進行比較,昆明機場按照孰高原則收取當季度的合同費用。 六、為提升品牌豐富度,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中,意向承租(受讓)方在報名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1.標的4不接受昆明機場航站樓控制區(qū)外F3層出發(fā)大廳已成交的茶葉經營主體(或品牌)參與報名。 2.標的5、6、7 的招租品類均為“珠寶玉石”,報名時同一個意向承租(受讓)方只能在標的5、6、7中任選1個進行報名,不能同時報名,否則其報名審核不予通過。 3.標的8不接受昆明機場航站樓控制區(qū)內F3層中指廊已成交的茶葉經營主體(或品牌)參與報名。 4.標的9不接受昆明機場航站樓控制區(qū)內F3層中指廊已成交的云南老字號零售經營主體(或品牌)參與報名。 七、《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見附件1)中所列商鋪物業(yè)參數僅供意向承租(受讓)方參考,若需了解商鋪現場情況,意向承租(受讓)方可按本公告要求報名參與現場踏勘。 八、《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中,“固定經營權費底價”(單價)已包含綜合管理費(單價)。同時,稅前營業(yè)收入提成比例為固定值,如形成競價,意向承租(受讓)方僅需對固定經營權費單價進行報價。 九、意向承租(受讓)方須簽署并提交《現場踏勘申請表》《現場踏勘承諾函》,并按通知的時間參加現場踏勘。未參加現場踏勘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項權利,但仍須簽署并提交《現場踏勘承諾函》,并視為接受標的實際現狀(包括但不限于:質量、面積及瑕疵等)。 十、意向承租(受讓)方在報名時,須簽署并提交《安全承諾書》,若不按要求提交的,其報名審核將不予通過;交易成交后,承租(受讓)方需按出租(轉讓)方要求簽訂項目合同及安全服務管理相關協議。 十一、本項目涉及的航站樓成交標的需簽訂《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場區(qū)成交標的需簽訂《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 十二、《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中所涉“固定經營權費”,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中為“服務費”,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中為“租賃費”。 十三、按照公平競爭原則,報名單位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與云南機場集團或昆明機場相關領導、經辦人員存在重合的,不接受報名。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其他組織。 二、意向承租(受讓)方當前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也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三、意向承租(受讓)方不得違反《合規(guī)及廉潔自律承諾書》(詳見附件下載)相關要求。 四、意向承租(受讓)方未被云南航空產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單位根據《云南航空產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列入黑名單,且目前沒有欠付昆明機場相關費用。 五、報名人應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項目掛牌截止日當天17:00時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及交納交易保證金,保證金以e交易系統(tǒng)到賬時間為準。(具體詳見本公告“報名手續(xù)、保證金設定及處置方式”) 六、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七、意向承租(受讓)方應具備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之資格條件。有品牌要求的,還須符合附件之《昆明機場商業(yè)招租品牌定位》相關要求。 | ||||||||
交 易 條 件 | 出租(轉讓)條件 | 詳見《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 | |||||||
履約條件 | 一、費用結算方式:承租(受讓)方應按《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或《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之結算條款相關規(guī)定完成合同費用結算,在被確定為承租(受讓)方后20天內一次性向出租(轉讓)方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二、轉讓所涉及的稅收和費用:本次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中涉及的有關稅收和費用,出租(轉讓)方、承租(受讓)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或其約定繳納,規(guī)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則由承租(受讓)方承擔。 三、承租(受讓)方應在合同期滿、中止或解除后嚴格按《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或《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拆除經營場所內的裝修并恢復原狀,拆除費用由承租(受讓)方自行承擔。 四、承租(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承租(受讓)方3個工作日內向出租(轉讓)方提交簽字蓋章后的《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或《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經營場所調整及物業(yè)配套條件確認承諾函》《裝修期承諾函》《禁止轉租分租承諾函》《疫情防控承諾書》《合規(guī)及廉潔自律承諾書》;便利店項目資產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的,還需提交《便利店同城同質同價承諾函》。 五、其他相關事宜詳見《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或《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附件下載)。 | ||||||||
補充說明:在確定承租(受讓)方【30】日內,出租(轉讓)方和承租(受讓)方需按下述要求開展以下工作: 1.承租(受讓)方按以上“交易條件”為基礎與出租(轉讓)方簽訂《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或《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任意一方均不得改變上述交易條件的實質性內容,承租(受讓)方向云交所登記受讓時須無條件接受以上交易條件。 2.出租(轉讓)方需向承租(受讓)方移交經營場所,若因機場運行資源調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機場功能區(qū)調整、業(yè)務流程變更等)、整體商業(yè)資源規(guī)劃、安全保衛(wèi)、消防安全等因素,致使出租(轉讓)方無法在確定承租(受讓)方30日內向承租(受讓)方移交經營場所的,承租(受讓)方需在出租(轉讓)方書面通知時限內接收經營場地。出現以下情形的,出租(轉讓)方可取消承租(受讓)方的成交資格或單方終止合同。 (1)若非昆明機場原因,承租(受讓)方未在確定承租(受讓)方30日內接收經營場所的,其成交資格將被否決,且不退還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2)若因昆明機場原因無法在確定承租(受讓)方30日內移交經營場地的,在昆明機場向承租(受讓)方發(fā)出接收經營場地書面通知后,承租(受讓)方逾期超過10日不接收經營場地的。 3.承租(受讓)方需向出租(轉讓)方提交商鋪裝修設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圖(含實景效果圖)、平面布局圖、風水電負荷數據等),積極開展裝修方案報審。 | |||||||||
交易服務費 | 承租(受讓)方應于收到云交所《收款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本項目《收費標準》(詳見附件下載)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納交易服務費。逾期未交納的,該費用在承租(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除。 | ||||||||
報名手續(xù) | 一、線上報名手續(xù) 報名人應于本項目掛牌截止日當天17:00時前通過云交所網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冊、登錄、報名意向標的,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交納交易保證金。 二、報名材料包括: 1.經報名人簽署的《報名登記表》《承租(受讓)申請與承諾》《品牌承諾函》(由云交所提供),《現場踏勘申請表》《現場踏勘承諾函》《安全承諾書》; 2.法人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若授權); 3.《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之資格條件中明確的承租(受讓)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 4.云交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須加蓋鮮章(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簽字、捺手?。ㄗ匀蝗耍?,并統(tǒng)一掃描為一個PDF文本上傳至E交易系統(tǒng)供云交所審核,報名人保證其提交的報名資料均為真實、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項 (1)成功承租(受讓)后,承租(受讓)方須將紙質版報名資料遞交給云交所辦理成交確認手續(xù); (2)報名人交納保證金須以注冊會員時的注冊名稱交納,未以注冊名稱交納或他人代繳視為保證金交納無效。(保證金的交納詳見保證金設定及處置方式)。 | ||||||||
材料郵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祥云街55-59號銀佳大廈17樓。 聯系方式:李先生,0871-63616509 特別提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鮮章(法人單位)或簽字、捺手?。ㄗ匀蝗耍?/span> | |||||||||
保 證 金 設 定 及 處 置 方 式 | 交納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統(tǒng)提示進行線上交納(因資金繳納方式為e交易系統(tǒng)錢包支付,錢包充值后需進行項目保證金支付確認,e交易系統(tǒng)到賬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賬時間,為確保及時到賬請?zhí)崆皽蕚洳?yōu)先選擇招商銀行網銀操作)。 | |||||||
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時前(以e交易系統(tǒng)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金額(元) | 詳見《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之交易保證金金額 | ||||||||
備注:如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被e交易系統(tǒng)有效識別交納的,則該報名人不具備承租(受讓)資格。 | |||||||||
處置方式 | 一、當承租(受讓)方確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證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無息返還;承租(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務費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情形的,經出租(轉讓)方確認后,剩余費用原路無息退回。 二、若非出租(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承租(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一)意向承租(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三)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各意向承租(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四)在確定為承租(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轉讓)方簽訂《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或《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商鋪/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及其附件,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交易價款的; (五)其他違反交易相關規(guī)則、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和掛牌條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受讓)方(或承租(受讓)方)出現違規(guī)違約行為的,則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在扣除云交所的相關費用后將剩余違約金付至出租(轉讓)方賬戶。違約金金額不足以彌補出租(轉讓)方、云交所等相關機構損失的,利益受損方還可向有過錯的意向承租(受讓)方(或承租(受讓)方)進行追償。 四、若出現從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服務費以及向出租(轉讓)方支付轉讓價款和劃轉違約金等行為無需再由其確認。 | ||||||||
特別說明 | 一、云交所將出租(轉讓)方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出租(轉讓)項目標的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對本次出租(轉讓)項目標的做任何擔保。 二、意向承租(受讓)方應對出租(轉讓)項目標的現狀等事宜進行綜合、全面的盡職調查,包括親自查驗出租(轉讓)項目標的、向相關管理部門了解標的現狀等,在對項目標的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及標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參加本次交易活動,并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一切風險。 三、本項目標的按現狀進行出租(轉讓),標的實際面積與公告所載面積如有差異,租賃費(固定經營權費)單價不因上述因素而調整,出租(轉讓)方及其工作人員對項目標的采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電話等即時通訊、口頭、文字、圖片、新聞載體等)所做的介紹、評價,僅供參考,均不構成云交所對掛牌項目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四、意向承租(受讓)方按本項目公告約定提交報名文件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認可出租(轉讓)項目標的現況、瑕疵以及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含附件),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受讓)意向為不可撤銷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受讓)方或承租(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項目標的現狀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簽成交確認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書、拒付交易價款或對本次交易提出異議。 六、本項目標的相關材料的查閱及現場實地踏勘工作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 | ||||||||
附件下載 | |||||||||
附件1:昆明長水國際機場2022年第一批航站樓商鋪和場區(qū)商鋪租賃(經營權有償轉讓)項目明細表.pdf; 附件6:經營場所調整及物業(yè)配套條件確認承諾函(場區(qū)).doc、附件6:經營場所調整及物業(yè)配套條件確認承諾函(航站樓).doc; 附件13: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有償轉讓經營權合同(航站樓零售).docx; 附件15:報名登記表、承租(受讓)申請與承諾.pdf、品牌承諾函.pdf; 附件16:收費標準.pdf。 | |||||||||
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名稱 | 云南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交易機構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祥云街 55-59號銀佳大廈17樓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李先生 | 咨詢 電話 | 0871-63616509 | 咨詢 時間 | 工作日 9: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