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lián)公告
金融城北一樓21層招租項目(延期)
2020-11-25
項目名稱:金融城北一樓21層招租項目(延期)
項目編號:GP-C-ZL-2020137(62)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披露表
信息披露日期:2020-11-25 至 2020-12-01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金融城北一樓21層招租項目 | ||||||
項目編號:GP-C-ZL-2020137(62) | 信息披露期限: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01日 | |||||
標的情況簡介:本項目位于觀山湖區(qū)長嶺北路中天?會展城B區(qū)金融商務區(qū)北區(qū)(1)1單元21層1號(建筑面積共計1637.66㎡,產權證號為:筑房權證觀山湖字第010548180號)中的654.19㎡,本項目包含5個標的,分別是標的1:房號2104(141.22㎡)、標的2:房號2105(128.24㎡)、標的3:房號2106(128.24㎡)、標的4:房號2107(128.26㎡)、標的5:房號2108(128.23㎡)。出租部分的面積為招租方認定面積,出租標的可整體出租也可以部分出租。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現(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周邊配套齊全、商業(yè)圈成熟、辦公環(huán)境優(yōu)越、有各大銀行、餐飲、娛樂、休閑等。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 2、提供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商業(yè)辦公 | 自行裝修,不得破壞承重結構,不得破壞現(xiàn)有外立面裝修、綠化及停車場相關設施設備,并按照招租方有關要求執(zhí)行,退租前恢復原樣。不得開展違法經營活動。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免租期為6個月;租金每年遞增率為5%; | |||
租金掛牌價 | 標的1:110151.6元/年; 標的2:100027.2元/年; 標的3:100027.2元/年; 標的4:100042.8元/年; 標的5:100019.4元/年; |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物管費和空調費、能耗費(物管費為9.88元/平方米;空調費一年收取8個月,為10元/平方米;能耗費為3.1元/平方米)。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
租賃押金 | 1個月租金 | |||||
交易保證金 | 標的1:2萬元; 標的2:2萬元; 標的3:2萬元; 標的4:2萬元; 標的5:2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 辛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