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區(qū)神奇路1號新世紀廣場公寓B棟2層1B號房屋招租(延期)
2021-07-28
項目名稱:貴陽市南明區(qū)神奇路1號新世紀廣場公寓B棟2層1B號房屋招租(延期)
項目編號:GP-B-20210712(1)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336000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1-07-28 至 2021-08-03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貴陽市南明區(qū)神奇路1號新世紀廣場公寓B棟2層1B號房屋招租(延期) | ||||||
項目編號:GP-B-20210712(1) | 信息披露期限:2021.7.28-2021.8.3 | |||||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貴陽市南明區(qū)神奇路1號新世紀廣場公寓B棟2層1B號,面積為884.63㎡。本次招租標的面積以公告內容為準。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F(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無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酒店經營 | 承租人不得利用所租場地從事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產業(yè)政策。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為3年,自招租方將租賃標的移交給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 |||
租金掛牌價 | 336000元/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5個工作日內,交付首個季度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租賃期滿后根據(jù)租賃合同約定退還條件退還),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上一季度租賃期限屆滿10日以前支付下一季度費用。 | ||||
履約保證金 | 67200元 |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67200元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違約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67200元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本公告截止日_16:00__時內交納。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如發(fā)現(xiàn)競租人在競租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競租、承租資格,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及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線上報名提交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授權代表辦理報名申請需提供授權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3、交易保證金須知; (線下需提交上述資料一份,均需加蓋公章手印,相關原件備查)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魯經理 潘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3639263184 0851-86793166 |